中国哲学简史_第17章 道家第二阶段:老子(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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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章 道家第二阶段:老子(2) (第4/6页)

人应该把他的作为严格限制在必要的、自然的范围以内。“必要的”是指对于达到一定的目的是必要的,决不可以过度。“自然的”是指顺乎个人的德而行,不做人为的努力。这样做的时候,应当以“朴”作为生活的指导原则。“朴”(simplicity)是老子和道家的一个重要观念。“道”就是“璞”(“uncarved block”,未凿的石料),“璞”本身就是“朴”。没有比无名的“道”更“朴”的东西。其次最“朴”的是“德”,顺“德”而行的人应当过着尽可能“朴”的生活。

    顺德而行的生活,超越了善恶的区别。老子告诉我们:“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第二章)所以老子鄙弃儒家的仁、义,以为这些德性都是“道”、“德”的堕落。因此他说:“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第三十八章)由此可见道家与儒家的直接冲突。

    人们丧失了原有的“德”,是因为他们欲望太多、知识太多。人们要满足欲望,是为了寻求快乐。但是他们力求满足的欲望太多,就得到相反的结果。老子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第十二章)所以,“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第四十六章)。为什么老子强调寡欲,道理就在此。

    老子又同样强调弃智。知识本身也是欲望的对象。它也使人能够对于欲望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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