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卑与超越_第31章 犯罪及其预防(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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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1章 犯罪及其预防(5) (第3/5页)

他的一定也是失败。

    无论想要解决什么样的问题,都是需要与人合作的。对于犯罪问题的一系列讨论也已经快要告一段落了。如今,我们一定要勇敢地去接受事实、面对事实。人类生存在地球上的历史已经超过了几千万年,然而,却一直无法找出解决这一困难的其他有效方法。我们之前用了一些方法,却都没有一个起到应有的效果,并且,我们身边依旧不停地发生犯罪事件。经过不断地研究讨论,我们得出了一个结论:之所以发生这样的状况,是因为我们从来没有意识到,如果想要根治这种情况,就需要采用一些有效的方法来让罪犯的生活方式产生彻底的改变,并且,还要预防他们再次形成类似的错误生活方式。如果没有做到这点,所有的方法都将是徒劳的。

    现在,让我们一起来回想一下我们研究的整个过程。研究表明,罪犯也是正常的人类,他们并不是什么特殊人群,和正常人一样,他们的行为也都是在人类合理行为的范畴之内的。这个结论是至关重要的。我们应该了解到,犯罪其实是生活态度的一个病态表现,并不是孤立存在的一件事。我们也应该努力挖掘到底是什么因素导致这种态度的形成,而不是消极地将这个问题看作无人能解。如果这些条件都被满足,那么我们就会有足够的把握去改变整件事的结果。我们观察到,一般来说,罪犯身上所存在的抵触合作的思想或做法都会长期存在于他的意识当中,很久都不会被改变。这样的思想习惯最早可以追溯到儿童4~5岁的时候。在那个时期,有一些事情的出现阻碍了他的发展,使他对别人无法产生兴趣。我们已经证明并描述了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如来自父母、同伴的影响,来自社会偏见的影响,或者受到周围环境的制约,从而使他在对他人产生兴趣的过程中受到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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