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客_第13章 注释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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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章 注释 (第1/12页)

    [1]奚、契丹:唐时东北出塞交通要道上的少数民族部落。渔阳往东北,经过卢龙镇,再六百里到奚王帐,又东北行五百里至奚、契丹衙帐,又北百里,至室韦帐。(《中国东北与东北亚古代交通史》《新唐书·地理志》)

    [2]榎楚:榎,乔木名;楚,灌木名。榎楚,指用榎木荆条制成的刑具,这里指用木条或棍棒抽打。

    [3]春彩:“彩”旧写作“綵”。有五色纹彩的丝织品。唐代的一种贡赋。

    [4]制、敕、诰、表、疏:根据内容和功能的不同,唐代皇帝作为国家领袖的“王言”有七种格式。笼统来说,分为“制”和“敕”两类。“制”包括制书、册书、慰劳制书等,是关于国家的重大军事、政治、制度变革等行动的指令。“敕”包括敕旨、敕牒、发日敕等,用于相对“制”的应用范围而言更日常和烦琐的事件,比如官府增减官员、废置州县、征发兵马、除免官爵、授六品以上官等。(《唐六典》卷九,李锦绣《唐“王言之制”初探》)“诰”在唐代并不常用,一般在皇帝退位为上皇之后发布命令时使用,以区别皇帝的“王言”。“表”是臣下陈述事情,对皇帝有所请求,或是举荐人才时使用。“疏”在使用时,一般是陈述政见,特别是劝谏或表达不同意见。(《文心雕龙·章表》)

    [5]遥领朔方节度使、单于大都护:为了加强中央对边疆的统治,开元四年(716年),唐玄宗下制封自己的几个儿子为安西、北庭等几个重要的都护府大都护。当时被封大都护的几个儿子都十分年幼,并没有实际到任,因此一直都是“遥领”大都护,日常工作全部由“副大都护”实际负责。从此开创了玄宗朝皇子“遥领”地方的先河。开元十五年(727年),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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