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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兔眼迷离 第105节 (第8/12页)
他想见到薛凌,想听听这个女人手里究竟有什么东西能那么自信,信他一定会踢开霍准。手头事一忙完,就亲自出来找人。看见薛凌还在池子边坐着,脚泡在水里没拿起来。刚好身上衣衫也是湖水一样的蓝,搭着一头及腰青丝,是个十足的汉人小姐模样。 若非这两天的经历不太好,他都觉得坐着的女子比起下属送上来的那些姑娘差不了几分。男人总是想征服点什么的,例如,整个天下。 想看见世人都跪在自己脚下,让其生,则生,让其死,则死。征服同性,是为了看眼里畏惧和钦佩。征服异性,是为了占有和享用。当这两种欲望在一个人身上出现,他就越发绝的急躁。 跟喜爱无关,仅仅是想看看自以为能翱翔万里的苍鹰不得不收了爪子,站在指尖祈求主人赏一点腐rou的样子。拓跋铣想,也许正是因为这个,被鹰抓了两把,也能先忍一忍。 听见后头脚步响动,薛凌知道是拓跋铣来了。因为跟着的几个下人一直离的远远的,整下午都没凑上来过。她并不避讳,将脚从水里捞起来,就着衣衫擦了擦,穿好鞋袜站起来道:“饭好了?” “今晚鲜卑有客人,你一道儿吧,不过,在那之前,咱们是不是还得聊聊。” 薛凌背了手往回走,她并不觉的和拓跋铣站一起赏景是件雅事,倒不如回房,看看有没有软塌趴着。且如果有宴会的话,少不得要一大晚上才吃饭,得找点什么先垫补垫补。 胡人的宴会,不像汉人一堆瓜果点心,大多是生着火堆烤牛烤羊,少有的一些小食,也是油炸的,又硬又腻,她实在不喜欢。 “往哪边走,能到我今晚睡的地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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