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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2 (第1/4页)
,一点儿没把进门的客人当回事儿。 马克已经很少遇到这种情况了。 他的脸在时代杂志上出现之后,基本上他就可以刷脸出门了,所以,那些高档餐厅里的服务生见到他大都是眉开眼笑的而这里的服务生,显然对他毫不在乎。 但这没什么。 他走过去,坐下来。 硬脖兔开始介绍自己:哈罗德-芬奇,我的搭档,约翰,约翰-里瑟。 马克冲他们点了下头:马克。 扎克伯格先生。哈罗德-芬奇,他直接叫出了马克的姓氏,而且看起来并没有打算叫他教名的意思。 马克没有提出异议,尽管他心里不是很爽。 当然他的不爽是可以理解的,实际上他并没有认为叫名字或者叫姓氏有什么太大的区别,而他一直以来从那场官司开始,他就对这个特别的敏=感显然,对方似乎知道这件事。 马克紧张地看了看硬脖兔,再转头看向他身边的那个男人。 那个男人看起来非常英俊就是传统意义上的英俊,英俊得让人没法理解的那种,他不能用漂亮或者其他形容词来形容,大概除了英俊就只有美丽这个词了,但是最奇怪的是,看起来并不是那么漂亮的硬脖兔,在这样的一个男人身边坐着却并不会显得违和,甚至他存在感超强。 马克仔细打量了两个人,认为这很奇怪。 当然了,马克很清楚,这跟他站在爱德华多身边的感觉差不多,只不过华多还很年轻,仍旧是漂亮可爱的,而他就像是这个硬脖兔,矮小又敏=感。 但是,当哈罗德-芬奇开口的时候,他就打碎了马克的幻想。 他说:我知道你,扎克伯格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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