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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章 墨生五彩 (第4/5页)
的所需之物。不过这一次,吕胜却用了一直极为显眼的毛笔。 “紫金宣毫!”孟百谭在观众席上惊讶的失声道。 一旁的国子监学生间孟百谭如此失态,于是追问道:“孟夫子,这笔有何特别之处?学生只听闻天下名笔,惟有宣州紫毫!这支笔……” “你只听闻有宣州紫毫,却不知这紫金宣毫乃是紫毫中的极品!自从蒙恬造笔之后,这紫金宣毫,千年以来不过三支!” “什么,三支!?那……”这位国子监的学生,顿时惊愕的说不出话来。 紫毫,去兔项背之毫制成,因色呈黑紫而得名。紫毫本就十分难得,紫中带金更是极为罕见! 一支为秦始皇嬴政所有,之后随着阿房宫焚毁; 一支为唐太宗李世民所有,李世民生平酷爱书法,死后将王羲之的《兰亭集序》以及紫金宣毫作为陪葬永绝于世。 而最后一支,原为南唐后主李煜所有,之后南唐破灭尽归赵匡胤所得,传至徽宗赵佶这个善于丹青的皇帝手中。 其后靖康之变,徽钦二帝被金人所掳,汴京也被洗劫一空,这最后一支紫金宣毫就流落到民间!民间早有传言,这支笔落入了金人之手,不曾想果真如此! 孟百谭如数家珍的向国子监学子详述此事,众人听闻之后更是唏嘘不已! “紫金宣毫笔力坚韧,用之妥当如刀剑之势!此人有这紫金宣毫在手,可谓是如虎添翼啊……”孟百谭摇了摇头,甚是失落的感慨道。 “那叶大人,岂不是……” 众人的议论之声,叶宇都听在耳中,他也为吕胜有如此利器而惊愕,但是也只微微有些凝重,随即示意跟随而来的佘侗诚打开书箱。 佘侗诚从书箱里取出半块极为普通的墨条,在砚台上缓缓的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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