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简史_第24章 儒家的现实主义派:荀子(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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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4章 儒家的现实主义派:荀子(1) (第5/5页)

人应当有社会关系和礼,因为只有它们才使人异于禽兽。从这个方面的论证看来,人要有道德,并不是因为人无法避开它,而是因为人应当具备它。这方面的论证又与孟子的论证更其相似。

    在儒家学说中,礼是一个内容丰富的综合概念。它指礼节、礼仪,又指社会行为准则。但是在上述论证中,它还有第三种意义。在这种意义上,礼的功能就是调节。人要满足欲望,有礼予以调节。但是在礼节、礼仪的意义上,礼有另一种功能,就是使人文雅。在这种意义上,礼使人的情感雅化、净化。对于后者的解释,荀子也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礼、乐的学说

    儒家以为,丧礼和祭礼(特别是祭祖宗)在礼中最为重要。丧礼、祭礼当时普遍流行,不免含有不少的迷信和神话。为了加以整顿,儒家对它们做出新的解释,注入新的观念,这见于《荀子》和《礼记》之中。

    儒家经典中,有两部是专讲礼的。一部是《仪礼》,是当时所行的各种典礼程序实录。另一部是《礼记》,是儒家对这些典礼所做的解释。我相信,《礼记》各篇大多数是荀子门人写的。

    人心有两方面:理智的;情感的。亲爱的人死了,理智上也知道死人就是死了,没有理由相信灵魂不灭。如果只按照理智的指示行动,也许就没有丧礼的需要。但是人心的情感方面,使人在亲人死了的时候,还希望死人能复活,希望有个灵魂会继续存在于另外一个世界。若按照这种幻想行事,就会以迷信为真实,否认理智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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