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简史_第45章 新儒家:两个学派的开端(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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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5章 新儒家:两个学派的开端(1) (第5/5页)

的理论相同,后者以为,在有数学之前已有一个“数学”。

    程颐的“理”的观念

    张载与邵雍的哲学联合起来,就显示出希腊哲学家所说的事物的“形式”与“质料”的区别。这个区别,程朱分得很清楚。程朱,正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以为世界上的万物,如果要存在,就一定要在某种材料中体现某种原理。有某物,必有此物之理。但是有某理,则可以有,也可以没有相应的物。原理,即他们所说的“理”;材料,即他们所说的“气”。朱熹所讲的气,比张载所讲的气,抽象得多。

    程颐也区别“形而上”与“形而下”。这两个名词,源出《易传》:“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系辞传上》)在程朱的系统中,这个区别相当于西方哲学中“抽象”与“具体”的区别。“理”是“形而上”的“道”,也可以说是“抽象”的;“器”,程朱指个体事物,是“形而下”的,也可以说是“具体”的。

    照程颐的说法,理是永恒的,不可能加减。他说:“这上头更怎生说得存亡加减。是它元无少欠,百理具备。”(《河南程氏遗书》卷二上)又说:“百理具在平铺放着。几时道尧尽君道,添得些君道多;舜尽子道,添得些子道多。元来依旧。”程颐还将“形而上”的世界描写为“冲漠无朕,万象森然”。它“冲漠无朕”,因为其中没有具体事物;它又“万象森然”,因为其中充满全部的理。全部的理都永恒地在那里,无论实际世界有没有它们的实例,也无论人是否知道它们,它们还是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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