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逐鹿天下_第320章 新朝制度(三)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320章 新朝制度(三) (第8/9页)

税收不完善。

    他们向着最为贫穷的普通百姓手中收钱,却无法收最富裕的群体,士绅商人手中的税。

    我们要深刻吸取这个教训,完善新朝的税收。

    税收的整体机制,不会出现太大变化。

    现在农税依然占据着近半的税收。

    工商税却极为重要,每年都在持续增长。

    以工商税的增长幅度,取代农税成为第一税种,这个趋势不可阻挡。

    我们有充足的钱财武装军队,这也与税收制度密不可分。

    税收制度总体框架不变,但对细节做一些调整。

    新朝的税收,任何人都不会免税。

    皇室经营的企业,也会照常收税。

    加强逃税的惩罚力度和税务总局的规模,特别是税警的规模。

    税务总局的地位,提升到与内阁同等的地位,由皇帝直管。

    税务局在各地收税,通过银行系统,把税银运到京城的税务总局。

    内阁根据税收的情况,做出下一年的预算。

    预算在议会通过,税务总局就会把税款,划拨到户部的账上。

    内阁的预算包括朝廷运转的资金和划拨给各省的资金。”

    苏河继续提高税务总局的地位。

    钱对于朝廷至关重要,它的来源基本靠收税和少府直营公司上缴的收入。

    税收不能交给当地官吏负责,这些官员对百姓横征暴敛。

    大斗小斗、火耗等繁多的名目,侵吞各地的税款。

    户部尚书钱富文起身询问道:“王上,这种流程太过麻烦。

    必须要收多少税,朝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