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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吴楚之的顶层设计 (第1/4页)
“那要是我们两个同时失去理智呢?” 孔昊心里服气了,但不妨碍他继续抬杠斗嘴。 吴楚之奇怪的看着孔昊,觉得这货是不是傻了, “我们两个同时失去理智?那就是我们两个都是一致的意见嘛,这事儿为啥不能做?” 孔昊笑了起来,他明白了。 “那刚刚你说具体过程很复杂是怎么回事?听你这样一说,我觉得这机构也没多复杂啊?” 不懂就问,孔昊是个爱学习的好孩子。 “我刚刚所说的只是最后的股权比例,中间会进行多层嵌套。” 吴楚之开始详细说着自己的顶层设计,先三人分别设立一人独资有限公司。 考虑到秦莞和孔昊还未成年,一人独资有限公司可以让母亲设立。 代持协议倒是可签可不签,签了,真闹出事,按照现行规定也无效。 然后三人成立的一人独资有限公司,和三个爸爸成立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一家投资咨询有限a公司,作为控制权载体。 a公司作为gp普通合伙人,三人再出资占据lp合伙人份额,成立有限合伙企业,lp份额以后可以让渡给投资人解决融资问题。 这样的好处在于,无论lp出资额多大,gp始终牢牢的控制着有限合伙企业。 为了最大化分散投资人的股权比例,有限合伙企业可以设立2-3个。 再用有限合伙企业去设立实体公司的控股母公司,最后才是各个业务板块实际业务发生的实体公司。 在吸收外部投资者的时候,可以按照关系亲疏、实力背景分别在不同层级的公司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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