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咏薇几乎已经想不起来穿着衣物的感受,不过这应该不是使她感到卑 (第6/26页)
一次街头枪战中被条子干掉了,也正是那次枪战的结果,我被捕入狱,叛死缓,在监狱里,本以为最后的日子里,我学会了玩兔子,一玩就上了瘾,然后按照程序,我在入狱满5个月时被执行枪决…… 当然,正像人们抱怨的,坏人活万年,我侥幸却没有死。 但曾经的大虫不复存在了,我现在叫李世民,19岁,道北中学高中三年级学生,学籍档案里,李世民品学兼优,履历优良,是个模范三好学生。当然,档案是假的。不过有一点是真的,就是我想读大学。 道北中学谁都没有想到,大虫还活着,谁都不会相信,大虫甚至就坐她的同桌。 「下午帮我抄一份笔记。」我对同桌的少芬说,她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儿,长长的睫毛,像雾中的雨帘,淡淡的幽怨。 「不,谁要帮你抄。」女孩儿的唇是粉红色的,紧紧抿着。 「还在生我的气?」 「谁要你啦,人家自己吃冰淇淋不知道有多开心。」 「我真不是故意的。」 「你心里就没有我。」 「你就像我的亲meimei。」 「我不要听,555……」 我继续温习英文资料,没有理会她,等待午休时刻。 少芬哭累了,忽然转过来对着我,陷入爱情旋涡的少女那种眼神,肿肿的,「为什么要我帮你抄笔记?」 「我下午要出去,不来上课。」 「你去做什么?」 「……」 「你还和别的女孩?」 「不是的,不要乱猜。」 「是不是社会上的小太妹,那种女孩有什么好,她们会烧饭么,会洗衣么,你明年就要高考了,你却一个人住,她们会照顾你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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