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王朝更迭_第78章商鞅变法的利弊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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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8章商鞅变法的利弊 (第1/6页)

    秦孝公三年,商鞅被任命为左庶长,施行变法。秦孝公十年,商鞅又被提拔为大良造。大良造是秦国二十个等级爵位中的第十六级,可以说是朝廷中实打实的高官大吏了,可见秦孝公很倚重商鞅。

    秦孝公改革的目的之一是战胜魏国。商鞅被提升为大良造后,在秦孝公的授意下亲自领兵攻打魏国,抢占其安邑(今山西夏县西北)地区。此次战役的规模虽然不大,但它向历史宣告:魏国已不再是秦国的对手。

    秦孝公十二年,秦国迁都咸阳。咸阳在旧国都雍地的东面,此地占据山川之险的同时更加接近魏国。

    此时的魏国仍然以强国自居,还未把秦国放在眼里。但变法后的秦国早已不是当年时常败于魏国的秦国了,秦国用十年的功夫积蓄力量,已经能够和魏国匹敌。

    迁都咸阳后,为了火速超越并战胜魏国,商鞅开始施行第二次变法。

    第二次变法是第一次变法的补充。变法仍然围绕国家利益,以打击落后王族,提升新兴势力为主。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禁止父子兄弟同室而居,男子都要自食其力。商鞅在第一次变法中规定,凡是成年男子不分家的,可以通过缴纳双倍赋税的方式弥补。在第二次变法中,秦国百姓的天伦之乐已经被彻底践踏了,商鞅彻底断绝了秦国百姓不分家的后路。至此,商鞅将百姓当做实现秦国富强的工具已经是不言而喻。商鞅禁止言论,百姓敢怒不敢言。怒气被压抑,一旦爆发,商鞅必然难以善后。

    第二,合并乡镇,统一以县为单位编制全国的行政制度。编制后的秦国共有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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