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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4 (第3/4页)
写字的人往往最习惯就是写自己的名字。 执笔,刚落下一个点,手就顿在了半空。 许其琛觉得很不妥,这个名字又不是这个世界的,写出来太奇怪了,万一被人发现…… 可是言字旁的点都已经点下了,看着怪难受的。 算了。 抱着一种自暴自弃的诡异心态,笔尖挪到了方才那个点的下面。 点、横勾、横、竖、撇、捺。 手微微顿了顿,完成了一个还算漂亮的收尾。 许其琛仔细地端详着那个宋字,颇有些满意,起码感觉以前的功底没全丢了。 不过一开始的点原本是要做偏旁的,写的太靠左了些,整个布局都乱了。 干脆把名字写完好了。 许其琛微微弯腰,又沾了些墨汁,将另外两个字写完。 沅言。 正准备搁下笔,好好欣赏一番自己的字迹,门却突然被打开,吓得许其琛手没拿稳,小狼毫直接掉在了地上。 推门而入的不是别人,正是纸上名字的本尊。 宋沅言穿着一身灰色羊毛呢子的大衣,内里搭的是一条格纹背带裤,夹棉的白衬衣塞进裤腰,裤腿儿则塞进一双擦得锃亮的马靴里头,配上他那一张好看的脸,十足的阔少派头。 “你在做什么?” 听见宋沅言的声音,许其琛这才反应过来,手立刻将桌上的纸揉了起来,不动声色地藏在身后,“没什么啊……” “你在练字!”宋沅言一副笑模样,凑到了桌子边,“给我瞧瞧,写了什么?” 许其琛干笑了两声,攥着纸团的手有些发热,“写得不好,少爷就别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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