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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第3/4页)

   被害人是个光棍,平时好吃懒做,只有一个表兄弟。表弟一家人也不怎么愿意管他,收了温杭的钱,交给医院,连律师都没请。

    温杭是自首,最开始像是奔着死刑去的,也没有请律师的想法。

    最终尽管案子有些许疑点,但又好像明朗的很。鉴于认罪态度良好,温杭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先安排进看守所接受一个月劳教,再分配进监狱服刑。

    温杭确实早就准备坐牢,自首时就带了两三套换洗衣服,和洗漱用品。

    不过说到底也是第一次进监狱,方落没有经验。他用惯的洗漱用品,喜欢的草莓硬糖等等都不被允许带进去,被看守所的警察扣下了,又给他换了暂时的监服,分配了简陋了的日常用品,比如那种很软的塑料做的,完全不好用的牙刷。

    看守所不像监狱,倒像是一个大型仓库,很多囚犯被安排在一个屋子里。这里早上五点起床号,晚上十点熄灯,严格的管理,法律法规的背诵,还有令人精疲力尽的劳动。

    温杭就在其中。他有时驻足,环顾四周的人们,他们穿着监服,步履蹒跚。透过他们空洞的眼睛,可以读出或多或少的后悔,绝望,以及麻木。

    在这样的氛围里,温杭倒是适应良好,甚至每天晚上都有些期待呼吸第二天充满绝望的空气。他读过的书清醒地告诉他,这样的心态是不健康的。可偶然夜里醒来,他把磨得锋利的指甲划在喉咙处,用极大的力气,留下一条血痕时,却又舒适得想笑出声。

    一个月的时间足以把各种邪恶的灵魂包裹上合乎道德标准的外壳,但若想彻底的改变他们,则需要更森严的牢狱来进行惩罚和洗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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