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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60节 (第5/8页)
。哎,这几年我一直不太顺,之前我跟李总说过,去年的时候,我一个兄弟,他的公司资金有些紧张,想跟一家金融机构贷款,那家公司觉得他的资质不太够,让他找人担保,他就找到了我。 当时他公司刚刚接了一个大订单,急需资金周转,我也觉得这单做下来他能赚不少,就答应了,给他做了担保人。 可谁知道今年年初的时候向他订货的那家公司倒闭了,货款结不回来,他整天忙着追债。 金融机构的贷款眼看到期了,现在我朋友的公司也是勉强维持,哪有钱还债呀,人家肯定会来找我要钱,咱明白,咱是担保人,债务人还不上钱,担保人就得还钱。 欠债还钱的道理咱都明白。但问题是我要是替他还了钱,我的资金链就断了,我的公司也得倒。 我那朋友已经进行了破产债权申报,应该能拿回来一部分货款,虽然不能全覆盖,但是也能偿还一大部分。”孟总道。 “一共欠了多少贷款?”方轶问道。 “一共有八百多万,贷款总额是一千万,之前还了一部分。”孟总道:“这是当初我朋友贷款时,我签署的担保合同。”说着,孟总将一份合同递给了方轶。 方轶看过一遍担保合同:“嗯,这保证合同约定的是人保,不是物保,合法性上没有问题,您现在的诉求是什么?说句大白话,您想达到什么样的结果?” “我就是想让您给看看,能不能拖延下时间,等到我朋友分到客户的破产财产后,我看看情况,然后再承担担保责任。”孟总道。 “担保合同上约定的是连带责任担保,不是一般担保。如果是一般担保,那么要等债务人无力偿还贷款后,才轮到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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