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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打猎 (第2/2页)
苏禾庆祝了一声,然后三步并一步的跟了过去,柠起那只山鹿,开始往回走。 山鹿足足有一百多斤,足够他们三个人吃的了。 而且血液也没有浪费,直接废物利用,做成了一碗鹿血,给刘子韬补血用的。 三天之后,刘子韬的伤势终于好了,现在正是赶路的好时机,不容错过! 三人浩浩荡荡的出发了,按照记忆了印象,刘子韬带领着他们来到了鸿蒙国两大城池之后的鸿城。 这座城池是利用鸿蒙国的国字字名,历史悠久,在这里隐藏了无数强者那么多。 好不容易把刘子韬也弄了进去,这时候才发现,他们没有钱了,不知现在该住那个位置。 最终被迫无奈,只好住在了城西的贫民窟。 而且刘子韬身上还有伤,希望刘子韬赶紧恢复过来。 苏禾带着山鹿的皮毛,然后拿出去卖了。 这是之前那头山鹿的皮毛,上面满是值钱的货物,希望可以卖出刘子韬的需求药,不然的话就缺乏了。 来到了皮毛店,里面全部都是高贵的。 “老板,这个山鹿皮毛你收不收?” 原本那个老板想要扭头的,但是突然看到苏禾手中的山鹿皮毛瞬间就改变了决定。 这张皮毛完全不一样,太漂亮了,上面没有伤口,完完整整的一张皮毛。 而且最重要的是,上面没有脏的地方,可以说是一件非常完美的皮毛。 “当然收了,不知这位小兄弟你是怎么得来这样东西的,按道理来说,这个山鹿的实力应该不差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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