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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神之我要当昏君 第294节 (第5/7页)
个字。 再加点荒唐点的东西也不错,昏君自然得怎么荒唐怎么来。 子受仔细回忆,又在稿纸上列下了几个字“洞玄子三十六”,“江户四十八”,并正式署名。 当一个皇帝不好好上朝,窝在后宫里写些人妖相恋的小刘备,甚至毫无遮掩直接刊印发行,很难不被当成昏君。 第371章 始皇帝?始黄帝? 子受开始填充内容。 “二八佳人体似酥……” 刚落笔,子受就觉得不行。 太高雅文艺了。 子受摸不准这个时候人们对小刘备的容忍程度。 古代有很长一段时间的文学尺度非常开放,东汉文学家张衡曾写过《同声歌》,以女性第一人称描写男女在新婚之夜的心情,不仅风靡一时,后世对此诗的评价也很高,认为它“丽而不yin”、“寄兴高远”、“以喻臣子之事君也”。 那本更著名的就更不说什么了。 子受觉得,如果自己写得太艺术,说不定还会被认为是一种非常高雅的行为,哪怕没有内涵,也能被脑补出什么不得了的东西,引来人们竞相模仿,就连里面404的部分,可能也会被解释成为艺术需要。 综合以前的事来看,很大可能会这样完犊子。 子受掂量了一下自己的文化水平,估计也写不出来大雅之作,索性一点文雅都不要,莽足了劲往俗里写,决不能故事里带俗,必须俗里带故事。 子受换了张纸,重新写:“阿宾的……并不理想……” 他并不想让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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