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我真的不是暴露狂啦番外-续 (第5/7页)
给警察抓回警局。 途人302:这女生以后怎样见人?全身上下都给人看光了。 途人303:裸跑而已,有什幺大不了,香港人少见多怪。 途人304:是啊,我去年在德国旅行时就看到有个华裔女生在闹市裸体散步,还一边行一边跟途人合照,我跟着她行了30多分钟,她才穿回衣服。 途人305:中国人嘛,香港不同外国的,光脱脱走出街就是丢脸,不知羞耻。 途人306:我看她一定跑不远,她前面都是记者了。 途人307:噢,全裸上头条,这女生完蛋了,全香港人都看到她的裸体,大庭广场下纤毫毕露,将来还用嫁人吗? 记者:小姐,我刚才见到你是赤裸裸地从那大厦逃出来的,为什幺你会全身赤裸呢? 记者02:你这次裸露身体是意外还是故意的呢?照计要穿衣服才逃生也不是太花时间的。 欣欣:当然是意外啦,我不是暴露狂。 记者03:你说你不是暴露狂,但我们见到你刚才全裸在街上站了5分钟才离开,而且途人拍照和拍片时你也没有反抗。 欣欣:你们别再拍了,我是受害人,你们要访问我,也该先给我衣服穿吧。 记者04:对不起,我们的责任是要先记录现场的真实情况,所以我们要先拍摄你裸体逃跑的实况,况且你刚才逃出街上后也没有即时急于找衣服,相信衣服并非你最迫切需要的。 记者05:请问你火警发生时正在做什幺? 欣欣:你们打算一直要我裸体站在街上跟你们对话吗?给我一件衣遮丑总可以吧? 记者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