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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节 (第4/5页)
厌的厌!” 阿旁阿防在一旁小声低语,“泰媪大人,朱厌哪是什么神兽啊……” “那我要这个名字。” 自此,平郡城外那户人家的二女儿,成了孟厌。 很多年后,她遇见顾一歧。 顾一歧生前是状元,书读的自然多,“厌,为满足。这确实是一个好名字。” 孟厌很满足在地府的每一日,虽然她每一日都无事可做。 日子久了,她成了地府偷懒耍滑凑热闹的一把好手。 每月绩效,月月垫底。 有几年,她担心自己会被赶出地府,再世为人。 城隍让她放宽心,“莫怕,最多扣俸禄。本官在地府千年,还未见过有同僚被赶出地府。” 地府很好,她不想离开地府。 更不想投胎做人,做一个连自己的命都握不住的凡人。 搅乱荒的雪仍下着,很不幸,这具凡人之躯的阳寿即将到头。 孟厌从腰间取下那两颗不值钱的琉璃珠,握着手中。这是姜杌尚是温僖时,送给她的唯一礼物。 那日,他们同去人间,她看中了一支簪子,缠着让温僖付银子。 温僖一向抠门,只肯掏十文钱买簪子旁的琉璃珠。虽然几日后,那支簪子还是到了她手上。 眼下,琉璃珠沾了掌心的血,闪闪发亮。 孟厌第一次觉得这珠子好看,珠光绽放,其间隐隐有萤萤之光闪烁。 南宫扶竹背对着她,兀自在说,“他快回来了。” 孟厌努力朝出口处望了望,恍惚间,她好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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