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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因  (第2/5页)
喝Federwei?er,因为里面漂浮着絮状的酵母菌,所以被称作“羽毛白”,惟谦尝过说就像葡萄汁,便再也没碰过。    他向来喜欢烈酒。    人也一样。    他醉眼朦胧地看了我许久,然后不带称谓的、面无表情的慢吞吞道:“我去了趟法拉盛图书馆,遇见了她。”    是SinSin吧,然后呢?    我很想问出口。但我的骄傲自矜绑住了我的咽喉。我也只好面无表情的、抛却身份地倾听他把婚戒摘下来的原因——    “如果不是因为你,自翩……”他的头低了下去,不再直视我。    如果不是因为我。    我的脑海中一片混沌。    法拉盛图书馆对我来说遥远又陌生,那是我小时候父亲为我找启蒙老师的地方,北美华人书法家协会总在那里举办一些演讲和活动,我随父亲到美国时尚且不会写字,他找了位年轻留学生教我书法,学习写字,从颜体学到了《兰亭集序》,对方博士毕业了,父亲在美国的工作告一段落,我也要回欧洲上小学了。    长大后才知晓那位留学生的家乡便是王羲之写下《兰亭集序》的会稽山阴,我祖母的jiejie便嫁到了本地一户姓俞的人家,终生未再离开。    思绪飘得太远,我抬起头,望向窗外。没有树影幢幢,也没有月牙白,我口鼻间盈满烈酒的苦辣,对感官实在太过折磨。    但我必须等待。    等待惟谦说出他真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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