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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六章 姐夫,那个啥,给个机会! (第2/4页)
李逍根据回忆得知,洪武时期对仪宾的要求没有那么高。 只要年龄适合、身体健康、家世清白即可。 朱元璋自己的很多女儿都是下嫁。 当然,自己这种农户身份,应该还是首例? 公主的夫婿称之为驸马,而郡主的夫婿便称之为仪宾。 总之,成为了仪宾好处多不胜数,列位皇亲国戚,拥有诸多特权。 《皇明祖训·首章》便写着: 皇亲国戚有犯,在嗣君自决,除谋逆不赦外,其余所犯,轻者与在京诸亲会议,重者与在外诸王及在京诸亲会议,皆取自于上裁,其所犯之家,止许司法举奏,并不许司法拿问。 也就是说,除了造反谋逆的大罪不给与赦免。 其他的罪行,三司衙门都不能随意拿人,要让家里人商量一下,再来定罪。 只要不造反,大概率在明朝横着走。 因此很多大官、勋贵都会想方设法的和皇家联姻。 不过,李逍也就知道这么多了。 他问道:“高煦啊,这成为仪宾有什么好处么?” “当然有了。” 朱高煦笑道:“我姐是永安郡主,郡主及仪宾食禄米八百石。虽然没我多,但也不错啦” 李逍颔首,表示满意。 其实,洪武时期的仪宾待遇真的很不错。 但是到了永乐时期就变了风向。 靖难之后,朱棣吸取了朱允炆强硬削藩的教训,采取了柔性削藩。 将权利收回,如同在城池之中的猪一样养着。 那些藩王的权利一落千丈。 老丈人都风光不再,更别提女婿了. 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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