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卑与超越_第5章 生活的意义(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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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章 生活的意义(3) (第6/6页)

我们应该多鼓励并有意地锻炼儿童与他人进行合作。在日常生活或者工作中,我们应该允许儿童用自己的方式与人交往。任何阻碍合作的因素都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比如,一个被宠坏的、非常自我的孩子,在学校很可能也会表现出对他人缺乏兴趣。他对某一个学科感兴趣,或许只是因为他觉得这样的做法可以获得老师的宠爱,他也只愿意做对自己有利的事。这种行为是缺乏安全感的表现,是不利于个人发展的,这种局限会在他接近成年时表现得越来越突出。在这种情况发生时,他已经丧失了责任感和独立性,他身上的任何特征都无法经受得起生活的考验了。

    当他开始品尝到自己所酿成的苦果时,我们不能加以责备,而是应该想办法帮助他。我们不能期望一个没有学习过地理知识的孩子能够在这个领域获得成果,我们同样也不能期望一个并未被教会如何与他人合作的孩子,在团队协作中会有令人满意的行为。然而,人类所面临的一切问题都需要人与人的合作,任何工作的完成都需要以一种互惠互利的合作的方式而完成。因此,只有理解正确的“生活意义”是在于贡献自己的力量之后,才能成功地解决各种各样的问题。

    假若心理学家们、老师们及父母们都能认识到:当我们赋予生活某种意义的时候,很有可能会导致错误的结果,我们在面对困难的时候不应该采取推诿、埋怨或者博取他人同情、自认为丢人、自责等消极态度,而是应该不断地努力。我们应该这样认为:我们是自己的主人,我们一定要开拓新的生活,我们有能力这样做,同时,这也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具有开创性的工作非我莫属!如果每一个独立的个体,都能采取合作的形式来面对生活,那么,人类社会必定会不断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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