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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犯罪及其预防(2) (第1/8页)
但是,在考虑他们合作精神较低时,这一点却是次要的。大多数罪犯都是怯懦的,对于他们自认为解决不了的困难,采用了逃避的方法。除了他们的犯罪行为外,我们也可以从他们在生活中的各种表现看出他们的怯懦。他们躲避在黑暗而安静的角落里,对行人进行恐吓,抢在行人有所反应之前拿出自己的武器。罪犯都自以为非常勇敢,但我们却不做如是想,否则,我们就是受到了蒙蔽。 犯罪行为是他们怯懦地效仿英雄的后果。他们错以为自己是英雄,他们所追寻的优越感目标其实是自己编造出来的。于是,他们执行着一种错误的统觉表,这其实是缺乏常识的体现。罪犯都是懦夫,如果我们能清楚地指出这一点,他们会因为我们对他们的了解而惊讶不已。他们会常常通过反击警察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和成就感,因此,他们通常都认为自己是不会被抓到的。如果我们仔细地调查每一个罪犯的过往,一定会发现他们的许多罪行都被人们忽略了,这可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当他们终于被逮到时,他们可能会想:“一定是哪个地方出了纰漏,下次一定要多注意一些。”如果他们能够侥幸躲过警察的追捕,他们就会感觉达到了优越感目标,他们会很开心地享受同伴的庆贺和称赞。 我们一定要扭转罪犯对于自身智力和勇气的错误评断。但是,从哪里入手呢?那就是家庭和感化院。之后,我们不再强调哪里是他的要害,而是将焦点更多地放在是什么原因让他不喜欢与人合作上。有时,这是由父母造成的。或许父母的教育技巧性太差,令孩子不喜欢与之合作。他或者在为得不到帮助而怨天尤人,其实,他自己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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