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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6章 (第4/4页)
且颜心又没离婚。 苗茵怎么算,都不应该是她去养孩子。 她不想。 一旦她做了这个决定,她人生就被固定在这里了:做姜益州名义上的太太,一辈子是处子;做姜至霄的养母,养的孩子跟她没半分关系。 亲生的尚且不孝,养子又如何亲厚? 苗茵是个普通妇人,她没太多的理想,也有自己的小心思,她这次打定了主意。 也是通过这件事,苗茵突然很想做个母亲。 上次颜心“劝”她离婚,她觉得颜心的话骇人听闻,但这次她突然想通了。 她可以离婚。 她还年轻,再嫁不成问题。丈夫也许没姜益州那么英俊,可英俊又不能当饭吃。 姜家已经是穷途末路了,门第不值得留恋;丈夫从不碰她,他再英俊又能如何。 苗茵作为女人,总要有孩子傍身。 她二十多岁了,如今看到旁人家抱着孩子,她也会羡慕。 饶是羡慕,她也没脑抽到去养侄儿。 颜心和她聊了几句,苗茵坚定了自己的想法,回去了。 又过了几日,烟兰的判决下来了。 这件事造成了极大的舆论。 如果烟兰只杀章清雅,还可以算作反抗,可她连带着杀了章轩。 lt;a href=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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