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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一章 伦敦见闻(5.8K) (第6/8页)
团体,我看她偷走的东西不怎么值钱,所以也就没提醒你们这事儿。” “有些时候亏点钱反倒是好事,能多长一些记性,总比今后亏的难以翻身、甚至把命赔进去要好。” 徐云张了张嘴,似乎想要说些什么。 但最终还是没有说话。 孰能想到,那个看起来凄凄惨惨的小女孩,居然是一位扒手? 并且能在自己和小麦都没发现的情况下将东西偷走...... 不说她的技艺多精湛吧,至少不可能是一天两天就能速成的能力。 想到这里。 徐云的脑海中忽然冒出了一本作品的书名: 《雾都孤儿》。 这部作品中的主人公奥利弗在抵达伦敦后,便误入了费金组织的贼窝,其中被培养成扒手的幼童便不下十余人。 《雾都孤儿》成书于1838年,社会背景与如今相差不会太大,内中也有很多信息足以充作参考。 因此在如今这个时期,孩童扒手其实是一类非常常见的‘工具’。 “如今随着工业发展,伦敦每年都有很多孩童成为孤儿流浪,这就也让那些幼童扒手变得更难分辨了起来。” 汤姆逊看着小女孩消失的方向,面色感慨的摇了摇头: “这些幼童扒手偷到的财务基本上都要上交给团伙首脑,自己实际上得不了太多东西。” “像你和麦克斯韦给她的那袋食物,三四颗土豆加上等量的面包对吧...她能分到半块面包和一颗土豆都算多了。” 说完他长叹一声,拍了拍一脸‘城市套路深’的小麦,指着检查站道: “好了,该到我们入城了,抓紧时间办正事吧。” ...... 虽然剑桥大学所处的剑桥镇并不在伦敦城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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