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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第3/6页)
她感到非常难过。但过了片刻她的情绪慢慢平息了。 “我不能让自己丢人现眼,”她擦干眼泪说,“我要赶紧决定到底应该怎么办。” 她接着说下去,说得有点颠三倒四,忽而谈到最近的事,忽而提起他们初次相遇和结婚的情形,但我慢慢对他们的生活有了完整的了解。我发现我原来的猜测并没有错得很离谱。斯特里克兰太太的父亲在印度当过文官,告老还乡之后住在偏远的乡村地区,但他每年八月总要带着家人到伊斯特本[54]去换换空气;正是在那里,在二十岁那年,她遇到了斯特里克兰。那年他二十三岁。他们一起玩耍,一起到海边散步,一起听流浪的黑人唱歌;在斯特里克兰求婚之前的一个星期,她已经决定非此人不嫁。婚后他们搬到伦敦,最早住在汉普斯塔德,后来他赚的钱越来越多,就搬到市中心了。他们养育了两个孩子。 “他向来非常喜欢他们的。我原本以为他就算厌倦了我,也不会忍心抛弃两个孩子的。这件事真让我不敢相信。直到今天我还不相信这是真的。” 最后她把斯特里克兰写的信拿给我看。其实我早就想看了,只是不好意思提出来而已。 亲爱的艾美: 我想你会发现家里的一切均已安排妥当。你吩咐的事情我都转告安妮了,你和孩子回家就有晚饭吃。我不能在家迎接你们啦。我已经决定要和你分开,今天早上我会去巴黎。到了那边我就把这封信寄出。我不会回来的。我的决定不会改变。 查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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