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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天有眼 (第12/26页)
鞋明显穿了好几年。而且李禹翎一点不珍惜,他的鞋随便被踩,眉毛都不皱一下。 ——之所以会幻想李禹翎爱上自己,是因为元浩宁渴望金钱。 被有钱人暗恋,本身就是一种稀有的幸福,不论性别。 元浩宁拿起积攒了衰土败叶的小花盆,在手里掂了掂,将那李禹翎视为珍宝的「表哥遗物」随便地扔到空中再接住。接歪了,土撒了一地。 然后,元浩宁举着花盆“哐嚓”,砸破了玻璃门。 摇摇晃晃走进去,被玻璃碎片割伤了脚。 一下子清醒过来,这才发现屋子里黑黑的,李禹翎根本不在家。 元浩宁坐在地上,掉着眼泪捧着自己被碎片扎伤的右脚。雪白的脚丫可怜兮兮地翘着脚趾,踮在地板上。 忍着伤,和秦北陆离开时边走边骂:“李禹翎他妈的。什么时候从他那里弄来点钱花花,收他点保护费。” 秦北陆却认真地摇头: “他帮过咱,只要他不来找事,井水不犯河水。” 元浩宁到家后,鞋里已经全都是鲜血。 他走回来的一路,嘴角都没动一下。若无其事。 「别跟着元浩宁那种小白脸了,他就是穷rou丝。」曾经和他抢同一个女人的情敌的话忽然闪现在脑海。 不仅家没钱,中考体育还失败了。就差3.5分,进不去优秀到云端的市一中,就只能爬进差劲到尘埃的三中。非黑即白,不是成功者,就一定是失败者。 躲在家里狭小的厕所,元浩宁听到外面衣服浆洗到掉色的贫穷父母的声音,“别他妈的开那么久的灯,费电!” 而现在,美发店。 元浩宁那独特的好像含着糖一样的有点甜腻的性感男嗓发音,让李禹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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