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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第3/3页)
孩子的意见,未满八岁,考虑双方谁更有能力抚养。 悦悦跟苏情感情很好,她可能会选择苏情。但毛豆不一样,他未满八岁,要考虑各种综合因素来判决。 苏情多年在家带小孩,没有经济来源,这对争夺抚养权非常不利。 听到这,我大概懂了。 我只要在下次调解的时候,把这些列出来。财产问题跟苏情谈四六分,孩子问题,我争取让悦悦跟着我,一切都解决了。 所以,我只付了咨询费用。 我想得很好,但现实并没有这么理想。 三天后,我和苏情再次出现在调解室。 我不再像第一次那样慌张,我也明白了诉前调解最大目的就是拉架,让我们之间的利益达到一个平衡,然后快速结束案件,以此节约法院资源。 于是,我直接提出我的要求:“苏情,净身出户是不可能的,你可以去查查现有的案例,有几个离婚,净身出户的?” 苏情不说话,说话的是律师许亦之,“的确,但这并不是不可实现的。” “这样打官司,对谁都没好处,最主要的是,对孩子伤害很大。”我轻轻敲了一下桌子,“尤其是悦悦,她正好在青春期,上次就差点出事。” 说到孩子。苏情那张冰冷的脸,终于有了温度,“你想怎么样?” 我回答:“财产你6我4,我要毛豆,房子归我,我补70万给你,你另外买一套离一中近点的,方便悦悦读书。那套房子毛豆读书,在那里方便一些。” 苏情又问:“你会照顾孩子?” 我提出解决方案:“我妈可以照顾。” 苏情嗤了一声,“你觉得她会照顾孩子?毛豆两岁的时候,我回我妈家两天,孩子烧到40度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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