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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家乡 (第5/6页)
聊,但是唯独这件事情不行。 说来也巧,郑哥的名字叫郑克江,是泰来镇治安所的一名临时工。 末世爆发之后,到处都是大乱,最后治安所只有郑克江一个人活了下来。 他拿了治安所的两把枪,开始在末世之中艰难求生。 仗着有枪,他开始抢夺物资,别的幸存者不敢惹他,他胆子也渐渐大了起来。 一次外出的时候,他被一头厉害的女丧尸盯上了。 女丧尸奔跑的速度,甚至比他还要快,即使他拿着手枪,也是打不着丧尸的要害。 幸好他是骑着摩托车,才算逃过一劫。 郑克江也是肯动脑子,后来找到了一个野外的蓄水池,做好伪装,将女丧尸引到了里面,才算是干掉了她。 杀死之后,他在其脑子里面,发现了一颗亮晶晶的东西。 郑克江向来是个胆子大的,犹豫了一会儿之后,他吞掉了女丧尸脑子里面的晶体。 他活了下来。 之后,郑克江就发现,自己变强了太多。 原本要13秒多才能跑完的百米,他现在只要8秒就能跑完。 这个速度,将原有的世界纪录都提高了许多。 一跳接近两米,反应也快了许多。 凭借这一身的本领,加上手里的枪,郑克江慢慢的闯出了今天的局面,成为了秦州市的一个小生存基地的首领。 说是小基地,也确实够小,现在他手下的武装人数,也才十几个人,而且武器极差,除了他的两把手枪之外,就是几把土制的猎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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