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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2/4页)
有一点搓败…… 很快又想反正跟服装沾边,多学一点有好处,因为他不是天才就要努力。 所以,他挥别依依不舍的父母,离开小县城,独自在C市念书。 何斯明一直觉得没有放弃梦想是对的,即便过程里他绕了一圈弯路,可还是做了喜欢的工作。如果他没有坚持出来念书,一直在安逸的小县城,几乎能够看到今后的人生…… 每天在单位里碌碌无为,混吃等死。找个差不多的女人结婚,在差不多的年纪有孩子。因为他的基因一般,孩子也平庸,长大依旧重复他的人生。 他不想要这样的生活,才会不管不顾的跑到大城市拼一次,现在的生活尽管被工作占满,他却觉得生活很充实,以至于想起大学生活会怀念,那时他经常背完英语就跑出去吃夜宵,一份烤土豆三块,现在都没这价了。 这晚离开烧烤店,夜已经深了,街上行人无几,大部分人都睡了,谭亦莫却没有困意,只觉跟何斯明在一起的时间很快,好像刚坐下没多久就走。 何斯明说:“我许久没出来吃宵夜,难得跟你聊得也投机,都没注意到时间,下次提醒我一下,放你走。” “没关系,跟你聊天能补充能量。”因为他的生活枯燥,一对比他活得那么自由洒脱,是他想要的样子。 “你把我说得好神奇。”何斯明眼含笑意,“今晚都是我叨叨叨地说不停,亏你耐心好,也没有打断。” 谭亦莫说:“聊天能更快地了解一个人,我之前觉得你应该是一个富二代,才敢这么无所畏惧的做生意。” “看错了,我是普通人。”何斯明又笑了,“初次见面,我以为你是哪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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