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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9章 (第2/2页)
需要男性劳动力来保证家里的生产和安全吗?那就找个娶不起老婆的招夫,就当养子就好了呀】 【反正养儿是为了防老,何必在意那个儿子是不是自己的?而且自己的儿子长成什么样没法挑,招婿的话还可以好好挑个踏实肯干又孝顺善良的】 现代人都觉得很惊讶的规定,在明清时期的人听了,简直骇人听闻。 “哪里有把财产给外人的道理?他们当时的宗族都不管吗?” 有人冷笑道:“唐宋时期未嫁女都可以获得财产作为嫁妆,在咱们这里,如果没有兄弟,那么只有一个被吃绝户,被卖去其他人家做妻妾丫鬟的下场。” 伍爱华这时候已经进行到下一环节:“北宋的继承法相对于唐朝来说变化并不大,大致就是亲缘继承了一套,只是在唐朝继承法的基础之上,更加明确了继承的顺序,以及没有直系后代的人,遗产如何继承。” “宋朝规定,第一顺位是儿子和没有出嫁的女儿,第二顺位是孙子和守寡的妻妾,第三顺位则是其他亲属。” “这里没有出嫁的女儿为什么会是第一顺位?是因为如果没有男性子嗣,那么没有出嫁的女儿是可以继承他全部的财产的,如果所有的女儿都已经嫁出去,那么出嫁的女儿只能分到1/3的财产,剩下的财产全部都充公。” “女儿都是如此,其他亲属更是这般,总之,宋朝官府绝对是最大赢家,不这样干,他们怎么养那么多人?” “北宋对于客商死后钱物的继承还有另外的规定,因为宋朝商人寓居的范围非常广,很容易又人客死他乡,所以《宋刑统》专门规定了“死商钱物”如何继承。” “如果客商有父母、妻、子、亲兄弟、未嫁的姐妹、未嫁女和亲侄等随行者,可任其继承收管;如身边之人不在此范围的,由父母、妻儿持官府的公文前来收认。” “后来在执行中,继承人的范围又再次缩小,亲兄弟、亲侄儿等均被排除在继承人范围之外。” 【懂了,就像妻子死去先查丈夫一样,客商死去,他兄弟、侄子、随从下手的可能性最大是吧?】 【生动形象地展示了什么叫做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说起来,当时的客商一直居住在宋朝的地界,是不是当时的户籍制度没有签证和绿卡啊?】 签证和绿卡是什么?宋朝不少大臣敏锐地盯紧了弹幕。 第116章 部分官员们敏锐地意识到了绿卡和签证是个不简单的事物。 有人直接问了出来。 因为现代也不是所有人都知道,部分喜欢看直播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没有出过国,自然也不懂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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