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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第4/9页)
陆知燕闹事的是她,又或许不知道。所以,颜姝觉得应该先引起奚元钧的注意,在他心里留下关于她的深刻印象。 这印象怎么留才能够深呢? 颜姝勾着毛笔,在纸上写下“跳舞”“写诗”“上树摘桃花”“带一只小狗咬他”“撞到他身上”…… 她洋洋洒洒写了十九条可能会引起注意的方式,写完后撑着下巴盯着看了一会儿,又全部划掉。 普通,都太普通了。 她能够轻松想到的,别人一定也能想到。之前柳姑娘她们说过,京中不少闺阁小姐为了引起奚元钧的注意,没少在他面前折腾过。花样百出,又全部折戟沉沙。 所以颜姝的手段必须足够特别,甚至是奇怪,才能在众多倾慕奚世子的人中脱颖而出,在他心中留下烙印。 那么,单一的计策不够精彩,不如换成环环相扣,几多波折的连环计。 这么一想,颜姝终于满意地点了头。既然奚元钧面对普通的手段已经麻木了,那她必须拿出点不普通,别人不敢做的行为出来。 颜姝又想起花朝节那天晚上,看到几位公子蹴鞠的场景。想起来奚元钧不经激将,也想起奚元钧对待他喜欢的事情,如蹴鞠、射猎等精益求精的追求,她觉得,他此人的眼界应当极高。 对付这种人,或许以强制强,在他熟悉或不熟悉的事上超越他,能够让他给几分眼神和探究。 可又是什么事,会是他既感兴趣,又不擅长的呢? 颜姝想了一会儿,无果,又反应过来自己想得太远了,随即低头看向自己写字的纸,把之前划掉的部分又摘出来扩写。 人人都道奚元钧难以亲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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