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客_第13章 注释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13章 注释 (第8/12页)

陈许、汴州、庐寿、白沙、淮西、甬桥、浙西、宋州、泗州、岭南、兖郓、郑滑。有知院官常驻,监督、维护漕运,防止走私食盐,同时负责对食盐收税。(《新唐书·食货四》)

    [33]进奏院:安史之乱后,藩镇势力不断增强,唐代宗大历十二年左右,将原先各道在长安设置的邸务(进京朝见时的落脚处)改成进奏院,管理邸务的“留后使”改名进奏院官。进奏院官负责向地方发出“进奏院状报”,通报宫廷、朝政和中央的情况,公开或者秘密地收集情报,做地方进贡中央的中转站。进奏院一般设置在靠近大明宫的坊内,尤其以平康坊和崇仁坊最多。(刘艳杰《唐代进奏院小考》)

    [34]太子右庶子:太子属官,隶属东宫右春坊(又叫典书坊)。一般设置为右庶子二人,正四品下。侍从太子,协助处理公务,献言献策,又叫“右中护”。(《新唐书·百官四》)

    [35]京兆府判司:“判司”是节度使、州刺史的僚属,掌管判案等司法工作。京兆府与河南府在唐代地位高于其他州县,京兆府判司的地位也高于一般州郡的判司,虽然是州官,但重要程度可以与一些清要的京官相提并论。因此,白居易得到“京兆府户曹参军”(另一种判司的称呼)时专门写诗说亲友“贺客满我门”。但白居易就任“京兆府户曹参军”也并不真正管理判司分内的工作,升迁京兆府户曹参军只是为了让他在继续为皇帝“知制诰”草拟诏书时能有一个可以领薪俸的官职。(赖瑞和《唐代基层文官》)

    [36]书判拔萃:科举制度之下选拔人才的考试有许多种类,最常见的是一年一考的进士科和明经科。考中进士或明经科之后,并不能立刻做官,需要到吏部再考“关试”,成为吏部的“选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