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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喜欢 (第2/7页)
姐,答案匪夷所思。 走在路上,一辆汽车开过来,地上的水花全溅到我身上,衣服全脏了又湿又臭,我受不了就扔掉了。常安低着头认错的模样,我知道这样不好,我就是一时冲动.....她的手背在身后。 这幅模样倒让查妈舍不得训斥,只是忍不住多说几句,......你带回来洗不就行了吗?你以前衣服总弄得那么脏,都带回来给我洗,也没扔掉过啊...... 不要。她忽然皱皱眉。 查妈......。这孩子今天是怎么了!? 常安一回到自己屋子,刚关上门,眼泪就下来了。脑子里反反复复都是今晚发生的意外,还有宋定受伤后牵着她的手说的那一句:我不能去医院。 她想想,就心疼。 常安自觉是个很淡漠的人,除了陪伴自己长大的亲人和真心相待的朋友以外,她很少关心别人的生活,对其他人的生死可以无动于衷。 过去的十七年中,她都不觉得异性有什么吸引力,她更喜欢女孩,女孩会撒娇,爱吃零食,爱干净,善良乖巧。 但是她现在意识到,自己的确对宋定产生了男女之情。 她喜欢他。 半个月过去。 街上热闹起来,鞭炮声也不断,电影院前的小窗口陆陆续续排起长队买票,常安从图书馆走路回来,好巧看见了熟人。 戴进余笙两人不远不近地走着说话,戴进先看见她:常同学?他正大光明的,倒是一旁的余笙有些窘迫,微低着头,拉拉她牵着的一个小女孩的手:这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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