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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节 (第4/5页)
白的大尾巴。 下一秒,他便清晰地看到了小公主陡然亮起的双眼。 “我要摸我要摸我要摸!” 重要的事得重复三遍。 “嗯。” 元惑应声,身后的大尾巴晃了过去,蹭到她的脸颊边。 这动作诚然是有点轻浮的,跟拿手指擦姑娘的脸差不多意思。可是当人类的手指变成狗狗的大尾巴后,渺渺不仅没觉得被冒犯到,小圆脸上甚至露出了被治愈的幸福神色——好想被毛绒绒尾巴打脸,好想被粉色rou垫踩踩,还想被大狗狗扑倒! 人类男的,不行。 大型狗狗,行! 渺渺立刻对帅哥的怀抱失去兴趣,转而双手抱住了这根可观的大狗狗尾巴。 它的毛发柔软细密,扑在脸上让人幸福得下一秒就要跟着晕过去,没什么异味 狐妖大惊失色:“你为什么要抱着我的尾巴大力吸气?” “呃,” 渺渺和尾巴贴贴,露出讨好的微笑:“因为它就在那里?” 登山家乔治·马洛里在面对“为什么要去登珠穆朗玛峰”的疑问时,给出了“因为山就在那里”的禅味回答。 如今,毛绒绒爱好者渺渺,便化用了这句经典句子,震慑住了九千年狐妖。 “……那你继续吧。” “好耶!” 得到允许的渺渺越发放肆地抱着尾巴揉揉,偶尔还要吸一口,得劲儿。大型犬如果主人照顾得不精心的话,身上多少有点味,像直立大熊那种动画片里看着特别可爱的生物就更别提了,可是犬妖的尾巴,那是真正打理得油光水滑,不仅没有一丝异味,用力吸两口,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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