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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刑法课(十八) (第3/15页)
要出现在几个地方,一个是在刑法第22条的 阻却违法事由,一个是在24条过失伤害罪的第二项,业务过失致伤,还有一 个是在276条过失致死罪的第二项,业务过失致死的范围,还有各分则中什麽 职务、业务等等的规定,共有23处提及业务的用语。」 「业务上正当行为的业务,学者多以反覆持续而用以营生之经济活动 ─只要实际上持续某特定之营生活动,而非偶而为之或临时客串者,即为已足 来解释,这老师上次有提过,但你们知道这会和刑法中其他的业务发生什麽 冲突吗?」 老师认真地上着课,但我和柯俊逸实在没有慧根,程度没有好到可以举一反 三。 柯柯逸这畜牲更因为老师上课上得太正经,竟然给我眯着眼睛,像钓鱼般地 打起瞌睡来了,你以为这是午休时间啊!「柯俊逸!」 发现柯柯逸精神不济,陈老师也没多怪罪他,只是稍微提醒一下。 惊醒过来的柯俊逸,举起了手道:「老师,可不可以用上次上课的方式,我 上次课堂中找不到小平,回来时老师您不是正在用比较生动的方式讲解吗?」 「什麽方式?」 我狐疑地面向柯俊逸问。 柯俊逸左手摀住他的嘴,身子侧向我低声道:「老师拿一支点动嗽嘎览 在插机掰。」(台语:老师拿电动假阳具在插屄。) 噗,难怪后来老师用过的面纸上有满满的yin水。 听到我噗哧一笑,老师正色道:「在讲什麽!」 我俩连忙恢复正襟危坐。 老师轻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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