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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刑法课(二十一) (第2/18页)
反之,避难时侵害的被害者,如果就是带来危难的人,则称为防御型的 紧急避难;若再加上正当防卫的区分,就一团乱了,这里老师只简单讲述基本概 念,有兴趣的同学请务必努力参考其他老师的见解。」 「有个简单的口诀可以初步区分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难,也就是正当防卫是 正对不正,紧急避难是正对正。」 「上上个礼拜,郑慧霞是发动不法之侵害的人,如果小平有种直接撂倒她, 当然是正当防卫;但小平这个臭俗辣竟然去猥亵姚雨葳这个无辜的第三者,依一 般人的法律感情,好像对姚雨葳不公平,但毕竟他还是出于不得已之行为,但到 底是不是不得已,还要配合比例原则来讨论。」 听到老师说我是臭俗辣,我瞪大眼睛、一脸无辜,老师也对我微笑了一下, 她应该不是认真的,毕竟我也为她挡了镇暴警察好几下警棍,怎幺能说我是臭俗 辣咧。 「所谓的比例原则就是:、适当性原则─必须是有助于达成目的的措施, 又称合目的性原则。 2、必要性原则─如果有多种措施均可达成目的,应採取侵害最小者,又称 侵害最小原则或最小侵害原则。 3、狭义比例原则─所採取的手段所造成的侵害和所欲达成之目的间应该有 相当的平衡(两者不能显失均衡),亦即不能为了达成很小的目的而使人蒙受过 大的损失,又称衡量性原则或常听到的禁止以炮击雀。 我们平常在电视上听到名嘴讲的比例原则,基本上根本跟比例原则无关。」 老师无奈地苦笑着摊了摊手。 确实大部分政论节目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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