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8大名案_第30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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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0章 (第10/10页)

状告他的辩护律师们。还有一次,他向圣安佐斯法院提交动议,要求自任辩护律师,被法院驳回。

    伍其达的律师们曾在当地作过一次民意测验,结果95%的卡拉沃若地区居民都认定伍其达“有罪”,只有5%的人表示,要在公诉方和被告方向法庭提交证据后才能作出判断。被告方随即以伍其达不可能在圣安佐斯获得公正裁决为由,要求易地审判。此项动议被递交到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1994年4月8日,法庭命令将“伍其达案”的庭审地点移至洛杉矶的桑坦纳。

    又经过了四年多的各种听证与延期,1998年10月6日,“伍其达案”在桑坦纳法院开庭审理。

    伍其达被指控的罪名包括1项预谋杀人罪。在蓝山路现场的1名受害者中,警方确信唐纳德·勒克和乔斯·甘纳被害于198年,当时伍其达正在利文坞军事监狱里服刑,所以与这两宗案子没有关系。但除了蓝山路外,伍其达还应该对1984年7月发生的唐·约勒梯命案负责。

    因为法官约翰·瑞恩允许摄像机进入法庭,首席公诉人霞琳·翰纳珈在开场发言中播放的“卡茜/白兰达”录像带的某些画面,当天便出现在三大电视台的全国新闻上,在公众中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和民愤。事后,陪审团中的一名中年妇女对记者说,在庭审期间,录像带上的画面搅得她天天晚上做恶梦。

    霞琳·翰纳珈在发言中指出:“被告人和莱钠德·勒克把蓝山路变成了一座血淋淋的杀人魔窟和阴森恐怖的巨大坟墓。”“1个活生生的人从地球上消失了。被告人和莱钠德·勒克就是策划并实施这一系列谋杀的刽子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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