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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1 (第1/4页)
,重点强调了我们曾经交往过一个礼拜。说我和他那一段让他终生难忘。他以为这辈子都见不到我了,没想到竟然是老乡。 阿麦口才真好,说的我妈特感动,完全忘记了阿麦那个二百五妈在咖啡馆给她的鄙视和挖苦。 我吃着我妈做的饭,觉得我妈今晚这饭简直发挥了超常水平,那叫一个香啊。吃饭,吃饭才是正经。我妈能做这么一大桌,真是我的口福。 阿原遵照我的指示,安静地吃饭。偶尔的偶尔和我用眼神交流一下,用来确定我所言非虚,我妈的这顿饭做的不错。他年轻英俊,却有着十分沉稳的气质,他会帮大家拿碗筷,或者盛面条,在我眼里,默默无声做这些远比侃侃而谈的阿麦更有魅力。虽然我不知道我家里人怎么看他。 我并非单纯的颜控,一个男人入不入我的眼,长相其实是一个方面。当然我能多看几眼的,必须是长得好的,但能叫我欣赏或者持续交流下去的男人,他必须要有深层次的内涵或者能力或者,某种品质。 拿阿麦来说,他算得上是一个稍微有点内涵和能力的男人,在我二十几岁的时候,在我还不知道他是我老乡的时候,在一个人人都要包装抬高逼格的地方,我或许曾经看他有几分顺眼。或许是因为新鲜而愿意尝试大叔这款,但今天在饭桌上,我总觉得他不如阿原有风度,虽然他看起来比阿原有阅历,也比阿原有钱。 作者有话要说: 周末愉快,么么扎。 ☆、第二十四章(捉) 阿麦一直在刷他的存在感。他和我妈能聊得来。 我们家安静吃饭的,除了阿原,还有我爸。他永远都是一个特别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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